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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作者:淮北市科技局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12-29 14:53 字号: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上级出台的相关规范性业务文件和本单位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关负责人撰稿解读、政策问答、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淮北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门户网站是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该网站公开。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局主要负责人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科室在起草单位规范性文件、以单位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所在科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市委、市政府审查。

第七条 队伍建设。各科室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八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局信息工作考核内容。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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