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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09-03 15:26 字号:

淮科秘〔2021〕60号

 

各县(区)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督查办法》《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验收办法的补充规定》已经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督查办法

      2、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验收办法的补充规定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1

 

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督查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科技重大专项的管理,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绩效作用,按照《关于印发<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8121号)、《关于印发<省科技厅2021年省级财政科技创新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科监秘〔2021135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加强对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督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成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内容和标准

对照项目合同,按照以下内容和标准开展资金绩效评价: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分值20分,其中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专户设置分别占8分、8分、4分;

2.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分值30分,按技术指标的个数及重要性,分别给予各项技术指标赋值;

3.成果指标完成情况。分值20分,按照知识产权、转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的个数及重要性,分别给予各项技术指标赋值;

4.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20分,按照合同约定分别给予单项指标赋值;

5.其他指标(含人才团队培养等)。分值10分,其他合同书中约定的指标。

单项指标全部达标或全部完成的为满分;未完全达标或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三、绩效评价程序

1.绩效评价在项目中期评估和执行期结束验收同时作出。为减少项目单位负担,可与评估和验收工作一并组织实施。

2.市科技局统筹绩效评价工作,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绩效评价。

3.项目单位应提交项目绩效评价表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委托机构开展评估,并作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1.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90分为为良好,90分(含90)以上为优秀。

2.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中期或验收项目调整、后续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并经一次整改仍不合格的,结合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格;绩效评价良好和优秀的,作为推荐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创新项目和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督查与管理

现场查看。专家组到项目单位和项目实施现场实地查看场地、人员、设施和研发产品情况。

指导自评。市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查,填报自查表,提交自查报告;对自查报告进行评价。

专家评估。委托机构组织召开评估绩效会议,聘请技术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采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查看资料和专家质询的方式,对项目单位资金投入情况、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技术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

强化整改。市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指导和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整改绩效督查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并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附:1、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绩效评价自评表

2、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1

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绩效评价自评表

项目单位名称(章):                                                            

序号

指标内容

主要指标

完成情况

分值

得分

备注

1

资金到位情况

 

 

20

 

 

2

技术指标

 

 

30

 

 

3

成果指标

 

 

20

 

 

4

经济效益

 

 

20

 

 

5

其他

 

 

10

 

 

合计

 

100

 

 


2

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四)项目效益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2

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验收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做好市科技重大专项结题验收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8121号)、《关于印发<淮北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两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淮科〔20206号)等文件精神,对市科技重大专项验收办法补充本规定如下。

一、市科技重大专项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或委托机构)组织进行。

二、验收会议前组织专家组学习《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专家组依据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对项目开展综合评价。

三、专家组重点检查和审核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符合验收要求,对任务书中的技术指标、知识产权和经济效益等指标逐项评价。

四、验收组织单位(或委托机构)验收前须查询项目单位和项目主持人的信用等重大事项,并在评审会上通报,作为专家评审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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