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科学技术局-4008云顶国际网站

浏览次数: 作者: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信息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10:52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淮北市科技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濉溪路265号源创客院内4号楼312,邮编:235000,联系电话:0561-38956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便民、廉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有效提高我市科技系统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市科技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393条。其中:政策法规17条(其中:部门文件5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说明1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3条,规划计划1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机构领导36条,机构设置15条,财政资金46条,应急管理11条,乡村振兴(精准脱贫)1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7条,行政权力运行12条,招标采购8条,新闻发布7条,政策解读21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18条),回应关切17条,监督保障27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2条,新媒体应用3条,“六稳”“六保”专项工作28条,双招双引工作2条,公共监管--科技管理和项目8条,高质量发展29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7条,助企纾困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科技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答复形式的规范性。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提供数据、信息。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科技工作设置了工作动态、时政要闻、县区科技、4008云顶国际网站的公告等资讯栏目,主动发布我市科技领域的各类信息。

二是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今年新增加“助企纾困”栏目。着重关注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经费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同时通过“淮北科技”微信公众号推动政务新媒体建设,多平台发布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组成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二是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多次召开不同范围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查缺补漏;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积极运用多种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2年度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工作流程,着重加强科技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围绕科技重点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转载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主动回应,努力实现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是加强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的公开,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采用文字解读、图解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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